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

校园卡注销

发布日期:2011-08-05    浏览:
      持卡人离校时需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。办理注销手续需持本人及代办人的校园卡和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、身份证、护照等)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;临时卡办理注销手续需持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。
      注:退学学生和离职人员校园卡注销前,可凭有效证件到中油大厦北楼202取出卡内余额;正常毕业的学生,校园卡统一注销,卡内余额在离校后退还至交学费的银行卡里,不需要提前办理。
     满足下列条件者,校园卡管理中心可强制终止校园卡使用:
一、离校学生: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毕业和退学学生; 
二、人事离职:人事处提供的离职人员; 
三、违规使用:违反本规定使用校园卡的持卡人; 
三、失踪或死亡:相关部门证实的已失踪或死亡人员。